2016年6月17日,我校召开党委中心组本年度第6次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第一章“党员”、第六章“党的干部”内容。在校的校党委委员王先俊、章尧、李刚、刘人人、吴金月、陈斌参加会议。党委部门、二级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李刚主持。
监察处处长吴少云从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种类、职务犯罪预防职责、预防措施、监督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进行了分析解读,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警钟。
党委副书记李刚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和第六章“党的干部”内容。在对“党员”内容的学习上,他从入党的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发展党员的原则和流程及预备党员预备期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逐条对照学习和解读。指出,党员是构成党组织的细胞,是组成党的最基本的要素。每个党员要自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中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部署,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知行合一、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在对“党员干部”内容的学习上,他从党员干部选拔、培养和考核以及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强调,“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好干部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力量之源,是人民群众的希望所在。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五好干部”标准要求,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断增强“四种意识”,筑牢党的执政之基。针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李刚强调,各级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预防职务犯罪与“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筑牢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会上,与会同志一起观看了《偏离坐标的人生》反腐倡廉警示纪录片,内容警示震撼,发人深省。
会 场
(汪峰/文 张卉/摄 陈抗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