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5日举行的浙江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习近平细算了三笔“官员腐败成本”账。一是经济账:为不义之财放弃已有优厚待遇不值得;二是法纪账: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赃枉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三是良心账:对不起组织、人民和家庭,将受道德和良心的审判。
笔者以为,习近平主要是从腐败分子自身得失这个角度谈的腐败成本,对干部有教益,但过于狭隘。其实腐败不是仅仅关系腐败分子一个人或一个层面的事,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切实解决现在存在的腐败现象蔓延的问题,我们共产党就要亡党,我们的国家就要亡国。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只要对腐败的成本做一个简单的剖析就不难得出这个答案。
政治成本。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栋梁之材和宝贵财富,他们是国家各项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设计者、组织者、实施者。一个干部的成长无不凝聚着党和国家的辛勤培养和殷切期待,无不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投入和浇灌。一旦腐败,党和国家的巨大投入不仅立刻化作灰烬,而且腐败分子就象毒虫一样慢慢侵蚀党和国家的肌体。光去年各级检察机关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
经济成本。去年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23件。冰山一角就已经够让我们触目惊心了,全部的数字到底有多大,我们不敢想象。
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指由于选择一种方案而放弃另一方案的收益。腐败分子贪污、受贿、挪用的钱款本来可以用到现代化建设上,强大我们的国家、造福我们的人民,可现在却被腐败分子侵吞,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这笔账还从来没有人算过。
思想道德成本。腐败不仅会使腐败分子思想退化、道德堕落,而且还会腐蚀其他人的思想和道德,而一个人的基本思想观、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建立是长期的,一旦腐蚀或摧毁,要重新建立又谈何容易。
家庭、社会成本。腐败分子不仅给自身造成终生以洗脱的罪名,而且造成一些家庭的破裂,伤痕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同时腐败会激起群众的愤怒,甚至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腐败的成本是巨大的,要使成本没有或尽可能小,我们全社会都有责任,特别是我们的领导干部更要肩负起反腐败这个历史责任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