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国庆在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持续整治“四风”,营造清廉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违规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
2.严禁个人购买烟酒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3.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免费旅游;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送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茶叶、烟酒等礼品礼金和土特产;
6.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或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
8.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